2、稅收分類代碼選擇
(1)稅收分類代碼部分的稅率與會計要求的實際稅率不壹致。可以先調用稅收分類代碼,然後在“商品代碼編輯”界面修改稅率。
(2)需要發出混合商品,如超市發出的商品名稱是食品,但實際商品是面包、餅幹、牛奶等系列商品。由於稅收分類代碼劃分細致,無法將多個代碼壹起調用。
建議會計根據實際貨物填寫名稱後再選擇對應的稅目分類代碼,或者請會計詢問主管稅務局是否允許通用名稱,改為選擇哪個通用名稱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