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零二條非法人組織是指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依法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
第壹百零三條非法人團體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非法人團體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第壹百零四條非法人組織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其投資人或者發起人承擔無限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