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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有哪些規定?

民法規定的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物享有的直接支配權和排他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權。民法規定的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法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法交付。

法律依據

根據2021 1生效的《民法典》第114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

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權和排他性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權。

民法典第115條

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為物權客體的,從其規定。

《民法典》第208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法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法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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