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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48條的規定是什麽?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148條規定,當事人以欺詐手段,違背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被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欺詐是指旨在使人誤解的故意行為。壹方當事人因他人故意的虛假陳述和認知錯誤而表示自己的意思表示,構成欺詐實施的民事行為。為了保護被詐騙當事人的合法利益,使其不因詐騙而受意思表示的約束,在法律上損害國家利益的詐騙行為也屬於使民事行為無效或者撤銷的行為。詐騙犯的行為是因為別人的詐騙陷入了錯誤而做出的意誌表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八條* * *當事人以欺詐手段作出違背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被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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