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225條與《買賣合同法》司法解釋並不沖突,兩者有相通之處。買賣合同法司法解釋是民法典的體現,是民法典的具體解釋,所以兩者並不沖突。
當然,如果有沖突,需要按照憲法的解釋來執行。畢竟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壹切法律都應以憲法為依據。因此,公民權利的行使應以憲法為根本行為準則,任何人都不能違背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