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土地利用紅線是圍繞壹個地塊的若幹坐標點連接而成的線,紅線內的土地面積為已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利用範圍。2.建築紅線又稱“建築控制線”,是指城市規劃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兩側沿街建築物或構築物(如外墻、臺階等)的邊界線。任何臨街建築物或構築物不得超出建築紅線。如果在規劃紅線內,屬於小區。如果在規劃紅線之外,就是市政用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所有權,由當事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租賃的方式約定。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歸業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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