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民法典中關於流浪動物的規定

民法典中關於流浪動物的規定

法律解析: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的,由該動物的原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壹般情況下,動物造成損害的責任主體是飼養人或管理人,因為根據危險責任理論,飼養人或管理人實際控制和占有動物,所以承擔動物造成損害的風險和動物造成損害的責任。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幹擾他人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250條* * *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 上一篇:買地建房為什麽要交配套費?
  • 下一篇:牧童在哪裏結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