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民法典關於文書送達的規定

民法典關於文書送達的規定

法律解析:送達是指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以法定方式向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送達法律文書和訴訟文書的訴訟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送達方式有五種,即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和公告送達。此外,服務可以轉移到現役軍人和囚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 * *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回執,受送達人應當在回執上記明收到日期,並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 上一篇:美聯儲降息對債券市場的影響
  • 下一篇:民商法、憲法與行政法、法學理論、經濟法、刑法、法制史哪個更有用?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