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自然人被宣告死亡而未死亡的,不影響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其子女依法被他人收養的,被撤銷死亡宣告後,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主張收養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十九條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而未死亡的,不影響該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五十二條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子女在被宣告死亡期間被他人依法收養的,被撤銷死亡宣告後,不得以本人同意為由主張收養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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