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的原則是:
1.平等原則:所有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2.自願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3.公平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4.誠實信用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秉持誠實信用,信守承諾。
5.遵守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
6.綠色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