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現代民法中的人到現代民法中的人的轉變有以下四點:
1,從承認所有人完全平等等法律人格到承認人格權。
2、從自由的立法者到法律保護對象的轉變。
3、從法律人格的平等到不平等的人。
4.抽象法律人格向具體人的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