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涵:民法是法律體系中獨立的部門,民法是壹門學科;
(2)表現形式:民法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各種民事法律規範或習慣。民法是研究民事法律規範及其理論的學科,其表現形式是關於民法的知識和學問。
(3)強制力:民法有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民法沒有。
他們之間的聯系。
民法與民法密切相關,相互影響。
(1)民法為民法提供對象和研究資料,為民法的立法和實施提供理論依據,指導和推動民事立法和司法實踐;
(2)民事立法和司法實踐也豐富了民法學的研究內容,促進了民法學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