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保險合同的特點包括

保險合同的特點包括

保險合同的特征如下:1,具有雙薪性質,具有約定合同的特征;2.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保險合同是壹種可選擇的合同;(二)保險合同是附隨合同;(3)保險合同是壹種幸運合同。

根據《保險法》第十條規定,保險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法律依據

保險法第十條是投保人與保險人就保險權利義務關系達成的協議。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 上一篇:《民法典》中關於未婚懷孕的規定
  • 下一篇:民政局的性質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