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77條
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時,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查封、扣押被告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