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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糾紛的電話號碼是多少?

法律解析:撥打110,110不負責處理民事糾紛。110的警察職責是治安案件或遇有危險需要緊急救助的事件。

法律依據:根據《接處警工作規則》第十四條110,報警服務臺的範圍: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件(事件)。

(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4)自然災害和治安災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發生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有關單位和有關行政部門調解,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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