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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缺省管轄法院是什麽?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法中默認管轄法院是被告所在地法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壹)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二)對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身份關系訴訟;(三)對被采取義務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4)對被監禁者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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