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因特殊情況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的,根據權利人的申請,人民法院可以決定延長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期限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因特殊情況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的,根據權利人的申請,人民法院可以決定延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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