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民事訴訟欠費起訴狀是這樣寫的:1,原告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3、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償還債務的主張,以及事實和理由也應寫清楚;4.原告應提供被告不付款的證據及其來源。原告提出有證人的,應當如實填寫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1條。起訴狀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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