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七十九條恢復財產原狀、返還原物、排除妨礙、賠償損失、收繳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違法所得、罰款、支付違約金、責令消除侵害、恢復名譽、賠償損失、責令具結悔過、警告、責令停業。行政處分的形式有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級、撤職等。行政處罰包括警告、拘留、沒收、勞動教養和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