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營醫院壹般不屬於民辦非企業單位。民營醫院是指具有民營性質的非政府辦醫院。大多數私立醫院都是由社會資助、營利性組織領導的衛生機構。還有少數非營利組織享受政府補貼。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社會力量和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法律依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四條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得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得危害國家統壹、安全和民族團結,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違背社會公德。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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