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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印章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分析:壹般情況下,公安機關備案的私章具有法律效力,但有限制,或者雖未備案,但簽字人認可其簽字,也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

個人印章,只有公民本人用自己的印章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才有效。且公民本人在相關法律文書上蓋章時,不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無效或者可撤銷、可變更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情形。加蓋印章的行為是公民真實意思的表達。本案中,加蓋印章的行為是依法成立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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