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不屬於法律,因為它是行政單位或者企業、組織制定的規章。這個決定沒有法律效力。如果是法律,必須是各級人大常委會立法,然後人大代表通過,才算正式法律,好嗎?無論從程序上,還是從認真鑒賞上,該決定都是低於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