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是什麽樣的父母和孩子。自然血親的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是以子女的出生事實為基礎的。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不能通過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為解除,只能因父母壹方和子女死亡而終止。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1084條規定,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