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檢察院是我國司法機關之壹,職責是監督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如果發現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違法,可以向公安機關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要求其予以糾正。這是人民檢察院行使監督權的壹種方式,可以有效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公正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