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權是國家專門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對法律、法規的含義所作的解釋。具有法律效力。根據解釋主體的不同,可以分為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和行政解釋三大類。根據不同的標準,法律解釋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別。(1)根據解釋效果的不同,可分為正式解釋和非正式解釋;(2)根據形式解釋主體的不同,可以分為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包括審判解釋和檢察解釋)和行政解釋。(3)根據解釋是具有普遍約束力還是僅針對個別案件,正式解釋可分為規範解釋(具有普遍約束力)和個別解釋(僅針對特定案件有效);(4)根據解釋方法的不同,可分為語法解釋、邏輯解釋、系統解釋和歷史解釋;(5)根據解釋尺度的不同,可以分為限制解釋、擴大解釋和文義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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