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可以制定地方性行政法規。
自治區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性行政法規(部分省市可以)和規章。
市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性行政法規和規章。
香港可以在其管轄範圍內制定法律(有些法律不能,比如國防、外交)和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