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是指在心理誌道、生理和人體結構上喪失或在某些內部組織和功能上異常,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的全部或部分能力的人。容納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殘疾標準由國務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