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司應當修改章程: (壹)《公司法》或者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修改後,章程規定的事項與修改後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相抵觸的;(二)公司情況發生變化,與章程記載的事項不壹致;(三)股東大會決定修改公司章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九條設立營利性法人,應當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第80條營利事業法人應設置主管機關。
權力機關行使法人章程規定的職權,選舉或更換執行機關和監督機關的成員,以及法人章程規定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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