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已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2.借款人已進入清算程序或債務重組,但未完成債務重組計劃。
3.借款人已進入重整計劃實施階段,但尚未完成重整計劃。
4.借款人債務重組未簽訂協議。
5.借款人未能提供新的擔保或新的擔保無效。
6.借款人有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不誠信行為。
7 .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的行為。
還本續貸業務是指在借款人經營正常、還款資金充足、信用狀況良好的條件下,貸款到期後,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應借款人申請,與借款人簽訂新的貸款合同,並以新發放的貸款結清原貸款的壹種貸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