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實信用原則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的各個階段,乃至合同關系終止後,在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時,應當誠實守信、相互配合,不得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誠實信用原則被視為大陸法系債法中的最高指導原則,被譽為“帝王法則”。它適用於物權、債權等各種民事法律關系,尤其適用於民法典的法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