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條僅規定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分立、合並外,不得解散。
第八十八條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人壽保險合同和準備金必須轉移給其他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