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04年《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指導專業目錄(試行)》中的規定,法學類包括法律實務類、執法類和司法技術類。其中,法律實務類包括司法助理、法律秘書、司法警察、法律事務、書記員專業;執法包括刑事執行、民事執行和行政執行;司法技術包括刑事偵查技術、司法鑒定技術、安全技術、司法信息技術和司法信息安全專業。
建議妳申請法務,妳接觸的東西會比執行多得多。司法考試和妳報考的專業無關。開始準備司法考試就知道了。對了,妳現在準備司法考試還不晚。
如果妳有任何問題,請提問。
希望對妳有幫助。望采納。
妳的肯定是我回答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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