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壹方生活困難的,另壹方應從其房屋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綜合治理後,壹方要求離婚並不違法,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解和判決?。真的是感情破裂離婚,分財產的時候?我們應該照顧難相處的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