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違法,但不符合正常人的道德標準。
壹般來說,“第三者”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尤其是在現行婚姻法下,原配只能要求婚姻中有過錯的另壹方承擔民事責任,很難向第三者索賠。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第三方在所有情況下都不違法。第三者明知其對象已婚,但仍以夫妻名義與其同居的,可能構成《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的重婚罪。第三者與現役軍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結婚的,可能構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破壞軍婚罪。
在現實條件下,第三方可能不違法,但正是因為法律沒有對其進行調整,第三方在被曝光後往往面臨比違法更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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