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務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年齡要求
壹般職位:18周歲,35周歲以下;當年研究生、博士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
3.學歷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4、報考身份要求
國家公務員考試的主要報考人群是應屆畢業生、社會工作者和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
每個公務員職位的報考要求都不壹樣,很多都不要求基層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