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說的“法律碩士”和上面有很大不同,要求限制招收非法本科學生。這就是人們所說的法大師,他將為法大師參加全國聯考。設立這個專項的目的是培養復合型人才。這跟妳無關。妳可以無視他。
而妳要考的是前者,真正的專業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