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離婚住房政策為:離婚之日起2年內,離婚前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的,離婚後任壹家庭成員均可作為成年單身人士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離婚前,家庭名下有本市商品房1套。離婚後,無房壹方作為成年單身人士可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離婚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離婚後家庭成員均不得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
法律客觀性:
關於進壹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第六條
購買1套住房原則上僅限於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地戶籍居民家庭和能提供壹定年限本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的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壹定年限本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向其銷售本行政區域內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