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現將蒙北寶芳芳地區捷運大道建設項目擬征用土地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收集目的
根據《關於經濟適用房區捷運大道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寧字[2019]第16號)和《關於同意延長經濟適用房區捷運大道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有效期的批復》(寧字[2020]52號),擬征收土地用於經濟適用房區捷運大道建設項目。屬於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土地的情形,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範圍
被征收土地位於北港農民集體壹組、北港農民集體壹組、同興農民集體壹組、西港街道孟北社區小湖農民集體壹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