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孩子入小學必須年滿6周歲(即出生於2065438年9月1日至2065438年8月31日2015日之間)。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6歲以下的兒童。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等原因確需延期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申請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由區教育局審核同意。特殊兒童入學年齡可根據不同情況放寬至7歲或8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九條。中國人民和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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