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五條應當加強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執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保障生產安全和產品質量安全,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保障安全生產必要的資金投入。鐵路建設、運輸、設備制造和維修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實行標準化作業,確保鐵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