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試成績符合第壹誌願專業調入地區首次國考基本要求和我校碩士生復試成績。
2.調劑專業與第壹誌願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壹學科類別內。
3、報考同壹招生單位、同壹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進入復試名單。
4.單獨考試的考生和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得參加調劑。
5.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未通過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錄取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