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爆破信號調節

爆破信號調節

法律分析:1,準備引爆信號:警報將響壹分鐘(引爆前5分鐘)。

2.啟動信號:警報將響半分鐘(65438+爆炸前0分鐘)。

3.解除警報信號:警報將鳴響十秒鐘(爆炸後10分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第壹條為了嚴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預防爆炸事故的發生,防止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利用爆炸物品進行破壞活動,保障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條例。

  • 上一篇:哪些事業單位屬於事業單位和公務員?
  • 下一篇:在農村建廚房需要審批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