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內容: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推理、判斷和反應能力、英語水平和綜合素質。
錄取規則:
1.復試成績100,60合格。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2.復試合格者,按考生總成績依次錄取。考生總成績包括初試成績(70%)和復試成績(30%)兩部分。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復試成績×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