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計是妳在網上發表了不當言論,被公安機關處罰了。公安機關的處罰記錄是終身記錄,也是犯罪記錄的壹種。不過對妳的工作應該影響不大。第壹,妳不是嚴重刑事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允許被錄用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括警察和公務員,在報考的政審階段會被刷掉。治安處罰是行政處罰的壹種,是國家行政機關對違反國家行政法律,不需要刑事處罰的輕微違法行為作出的處罰。二是近年來國家新出臺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壹般不再向社會出具相關的所謂各類證明材料,除非必要。第三,對妳罰款的決定是非常輕微的處罰,對妳的就業和求職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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