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的基本原則如下:
(1)平等原則;
(2)自願原則;
(3)公平原則;
(4)誠實信用原則;
(5)綠色原則;
(6)公序良俗原則。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承認,並由國家強制力強制執行的,反映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誌的規範體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第六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堅持誠實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