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防衛權又稱防衛過當、預防性正當防衛、特殊防衛權、特殊防衛權等。這些概念都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所謂無限防衛權,是指公民在特定情況下實施的正當防衛行為,沒有必要的限度要求,對其防衛行為的任何後果不負刑事責任。無限防衛權是公民在特定情況下采取防衛行動不受強度限制的權利。
《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於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
無限防衛權
綁架等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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