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企業出具的購買妳的農產品的證明。
2.根據購買憑證,去妳村開具所售農產品自產證明。
3、根據村證明,向鎮(鄉)政府再次證明所售產品為自產農產品。
4.根據上述證明,向當地國稅局開具免稅發票。
5.將發票提交給收單企業進行收款。
農產品收購發票是指收購單位從個體農業生產者(不包括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個體經營者)處收購自產農業免稅產品時,由付款方開具給收款方的發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二十條是指出票人在票據上簽名並交付給收款人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