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與村委會沒有直接關系。
起初,村委會已經同意或默默地將場地轉租給賈。
第三,事後要求加租是不合理的。
如果村委會有疑問或其他事項,它應該尋找壹個而不是
直接去C溝通,
從法律角度來說,丙完全可以拒絕村委會。
不合理要求,不給村委會任何超出合同規定的費用(租期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