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農村房屋建築合同法律關系的特征

農村房屋建築合同法律關系的特征

法律分析:1。從立法上看,由於建設工程的特殊性和安全要求,通過立法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從承包合同中分離出來,制定專門的法律條文加以完善和規範,以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設工程質量。

2.從農村建房的特點來看,雖然表面上是施工隊為業主建房提供服務,但實際上施工隊不僅提供服務,還根據業主提供的相關要求,利用自己的設備和技術進行施工,最終交付勞動成果。因此,在農村建房已經是完整的小型工程建設,應當認定為施工合同。

3.從規範農村建築市場秩序的角度看,更有利於推動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和落實農村建築市場配套政策,進壹步促進農村建築市場的規範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搶險救災以及農民自建的其他臨時住房建設和低層住宅建設活動,不適用本法。

  • 上一篇:律師事務所開法律講座要開什麽發票?
  • 下一篇:北京維九咨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