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7條: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的權利。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